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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业务

1、验资包括:设立验资、变更验资、改制验资、事业单位验资、社会团体验资。

2、设立验资: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验资。包括货币验资、实物验资、无形资产验资等。

3、变更验资:变更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的验资。

(1)公司增资:增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展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2)公司减资:减资是指企业为弥补亏损,调整资本而减少企业资本的行为, 企业减资需获股东大会的特别批准。

4、改制验资: 改制验资是企业所有权性质发生变化,原有净资产投入到改制后的企业后,需提供给工商局和企业股东作为出资情况证明,即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改制验资报告。 

5、事业单位验资: 事业单位设立验资是指事业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核准设立登记并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前由注册会计师对其开办资金时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即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事业单位验资报告。

6、社会团体验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验资报告。首先由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在银行开设独立的验资账户。业务主 管单位在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批准发起人的筹备申请后,通知发起人将资金汇人该验资账户。而后,由发起人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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